陳榮煉被控多項罪名包括領導黑社會最高可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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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煉被控多項罪名包括領導黑社會最高可囚15年
小博 • 2022-02-04 00:02 • 港澳台 • 閱讀1271
陳榮煉被控多項罪名包括領導黑社會最高可囚15年
據檢察院日前公佈初步偵查結果指,有強烈跡象顯示陳榮煉涉嫌觸犯多條罪名,其中更被控涉執行黑社會組織的領導或指揮職務罪,單該罪最高便可判囚15年。
去年11月的周焯華案,揭發澳門貴賓廳業內存在眾多非法賭博和洗黑錢行犯罪行為。包括週焯華在內太陽城體系共11人被捕。但案件並未因此終結,於農曆新年前夕,德晉話事人陳榮煉等4人涉案被捕。據檢察院日前公佈初步偵查結果指,有強烈跡象顯示陳榮煉涉嫌觸犯多條罪名,其中更被控涉執行黑社會組織的領導或指揮職務罪,單該罪最高便可判囚15年。

是次4名被捕人士包括陳榮煉、蔡偉振、周姓財務總監及陳姓財務副總監。檢察院表示,經初步偵查,有強烈跡象顯示首名陳姓嫌犯涉嫌觸犯《有組織犯罪法》的「執行黑社會組織的領導或指揮職務罪」,該罪最高可處15年徒刑;《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清洗黑錢罪」,該罪最高可處8年徒刑;《不法賭博》的「不法經營賭博罪」,該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以及同部法律的「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該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蔡偉振涉嫌觸犯《刑法典》的「違令罪」,周姓嫌犯和另外一名陳姓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的「袒護他人罪」。同時不排除該3名嫌犯尚可能涉嫌觸犯案中提及的有組織犯罪等犯罪行為。

檢察院稱,經對案中4名嫌犯進行訊問,考慮相關犯罪對本澳社會秩序和博彩業的穩健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的嚴重性質,為防範嫌犯逃脫和影響本案的後續偵查,刑事起訴法庭接受承辦檢察官的建議,對案中首名陳姓嫌犯採用羈押強制措施,並對其餘3名嫌犯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強制措施。

連同今次緝獲的4名嫌犯在內,週焯華案至今共拘捕15名嫌犯,當中6人被羈押,其餘9名嫌犯分別被採取其他相應的強制措施。檢察院稱將依法跟進該案的後續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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