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美娛樂向金沙索償案續審初院指原告多項指控不具事實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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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美娛樂向金沙索償案續審初院指原告多項指控不具事實證明
小博 • 2022-02-16 19:29 • 港澳台 • 閱讀1147
亞美娛樂向金沙索償案續審初院指原告多項指控不具事實證明
澳門初院法官認為,亞美向金沙集團索償的多項指控不具事實的證明。
亞美娛樂(AAEC)控告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LVS)違反合作協議要求索賠約960億澳門元的案件,澳門初級法院今天(26日)宣讀獲證明的事實之判決。庭上法官就案件多份證據文件及證人證供提出判斷,當中對於原告提交予法院作為書面證據的合作備忘錄之真偽,法官表示對備忘錄抱有合理懷疑,但無從裁定真確性,形容該文件並不尋常,同時認為原告多項指控不具事實的證明。案件將在本週五(18日)繼續審理,雙方律師將就法庭的判決提出意見。

對於亞美娛樂指控LVS在仍有合約關係時,私下與銀河娛樂合作競投賭牌,法院認為,雙方簽署的意向書當中只有部分條款具有約束力,認為雙方在談判合作事宜期間,合作基礎僅停留在意向書上,而未有簽訂最終協議,而意向書具有期限,雖然可延長期限,但沒有證據顯示雙方的合作延至意向書列明的2002年1月15日,因此期限過後就不會有效。

雖然亞美娛樂曾指出,雙方的合作關係是在2002年2月公司收到LVS的通知才結束,但法官表示,沒有證據顯示雙方有第二次延長合作意向書,即使雙方在同年的1月15日後仍有聯繫,但並不代表合作仍然繼續,而雙方也沒有簽署意向書以外的其他協議。法官強調,有關事件涉及重大經濟利益,倘繼續延長合作關係,雙方法律團隊也會按足程序進行,相信主席郝皙生旗下亞美娛樂不會冒「口講無憑」的風險。

另外,亞美娛樂代表律師曾在庭上指出,LVS有發展會展業及度假村業務的經驗,投得賭牌機會很大,同時有證人作供時稱,相信任何公司與LVS合作都可投得賭牌。惟法官表示,此說法不能斷定LVS與亞美娛樂合作亦能投到賭牌,法院亦曾模擬賭牌競投的評分結果,即使將銀河娛樂與LVS的分數加到亞美娛樂的得分上,原告仍然不是頭三名,而且在競投過程中有不少競爭者同樣是具有相關經驗。

此外,就亞美娛樂提交競投賭牌的標書與銀娛的相似,法官也表示確有相似之處,不過當中存在三個可能性,包括是LVS將標書內容向銀娛透露,或LVS都有參與亞美娛樂和銀娛的標書製作,又或者LVS助銀娛準備標書,因此無法證實被告將競投方案交予銀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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